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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化粧品中防腐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9-05-31 | 更新日期:2019-05-31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衛生福利部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603669號
附件:
廢止「化粧品中防腐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生效。

部長 陳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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