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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宣稱及不得宣稱廣告詞句例示」。
| 發布日期:2019-01-17 | 更新日期:2020-12-01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117
 
發文字號:FDA器字第1071607315

附件:「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宣稱及不得宣稱廣告詞句例示(11品項)」1份。

主旨:公告「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宣稱及不得宣稱廣告詞句例示」。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供醫療器材廣告文案編修之參考,至有關廣告核定與否,仍須視廣告之整體內容綜合判定。
 
二、「醫用輔助襪(J.5780)」、「肢體裝具(O.3475)」、「醫用面()罩(I.4040)」、「外部使用非吸收式紗布或海綿球(I.4014)」、「親水性創傷敷蓋材(I.4018)」、「閉合用傷口/燒燙傷敷料(I.4020)」、「水性創傷與燒傷覆蓋材(I.4022)」、「彈性繃帶(J.5075)」、「液體性繃帶(J.5090)」、「灼傷覆蓋片(J.5180)」及「醫療用黏性膠帶及黏性繃帶(J.5240)」等11品項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宣稱及不得宣稱廣告詞句例示,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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