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17日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2660號
主旨:廢止「國際觀光旅館內之餐飲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公告事項:廢止「國際觀光旅館內之餐飲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