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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氟尼辛及托芬那酸之檢驗(MOHWV0045.00)」,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6-03-01 | 更新日期:2016-03-01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主旨: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氟尼辛及托芬那酸之檢驗(MOHWV0045.00)」,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氟尼辛及托芬那酸之檢驗(MOHWV0045.00)」,並自即日生效。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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