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104年8月1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5-07-23 | 更新日期:2015-07-23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2673號
附件:中國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份
主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104年8月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本次公告修正之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