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4年6月8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2122號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各1份
主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104年6月12日起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本次公告修正之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