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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4-09-24 | 更新日期:2015-10-23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923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2603

 

附件: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

 

主旨:公告「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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