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公告

廢止「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三)」等九十五篇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3-10-01 | 更新日期:2013-10-01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主旨:廢止「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三)」等九十五篇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廢止公告檢驗方法清單詳如附件
廢止「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三)」等九十五篇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Qrcode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驗證碼
請輸入圖形認證碼內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