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17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651120號
主旨:公告化粧品中禁止使用Rhododendrol成分,並自即日生效。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公告事項:凡含Rhododendrol成分之化粧品,不得輸入、製造、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