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分支 |
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08-FDA-F-113-000851 |
計畫中文名稱 |
108年度「輸入食品邊境管理制度與實務研析」委託辦理計畫 |
計畫摘要 |
透過收集及彙整國外輸入食品邊境法規與實務,了解各國(區域)邊境源頭查驗制度、蒐集先進國家邊境查驗之相關制度,目前已蒐集美國及日本之邊境管理措施,將透過本計畫持續蒐集除上述二國家外之其他國家(區域)邊境法規及實務做法,以精進我國查驗方式,期能與國際接軌,完善以風險為基礎的邊境查驗管理政策及制度。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一、計畫內容
針對2個國家(名單須提報本署同意)進行輸入食品邊境查驗實務做法及其所依循法規之蒐集,於每月15日(12月除外)提供彙整之法規政策及實務列表清單(含相關連結),並應完成下列事項:
(一)於期末完成2個國家之輸入食品邊境查驗實務及其依循之法規與我國規範比較分析研究報告各一份;報告內容須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1.該國家的輸入食品邊境查驗流程(含受理查驗方式、執行查驗方式、不服查驗結果之救濟方式、檢驗項目、抽驗機率、輸入許可等)
2.該國家的輸入食品邊境查驗所依循之相關法規(含立法目的、法律、辦法、執導原則、命令、相關的歷史沿革及修正等)。
3.與我國相關法規、制度及查驗流程之比較。
4.對於我國邊境查驗相關建議。
5.其他事項(相關會議記錄、每月提交法規及實務列表清單、其他相關資訊等)
(二)召開至少3次討論會議,由委辦團隊針對辦理情形進行簡報,並邀請國內邊境查驗領域專家代表(每次至少5人)及本署列席,並請專家代表針對委辦團隊簡報內容提供建議。會議內容應至少包含編撰期末報告之內容及下列內容:
1.第一次會議(應於計畫開始日起1個月內召開): 欲進行法規及實務收集國家名單、資料之來源、預期的結果及進度規劃。會後1週內提供會議紀錄、簽到表、會議報告內容等予本署。
2.第二次會議(應於7月15日前召開): 執行之成果、進度報告(含後續規劃),會後1週內提供會議紀錄、簽到表、會議報告內容及期中報告等予本署。
3.期末會議(應於12月10日前召開): 會議紀錄、簽到表、會議報告內容等予本署併同期末報告初稿一同提供。
二、 企劃書或服務建議書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一)計畫摘要、背景及目的
(二)執行規劃、實施方法及步驟
(三)預定進度
(四)機構組織、管理及人力配置
(五)機構專業執行能力與相關承辦經歷
(六)經費分配
三、需於108年12月10日前完成期末報告初稿書面1式3份,且以電子或書面請邊境查驗制度研究團隊針對初稿內容表示意見;並於108年 12 月 31日前繳交修正後期末書面報告定稿(書面1式3份及可編輯之報告內容文字、表格、圖檔及簡報檔之電子檔光碟1份),及完成GRB期末報告、實際成果績效資料及佐證資料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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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解決之問題 |
精進我國輸入食品邊境查驗措施,期能與國際接軌。 |
預期成果 |
產出至少2國輸入食品邊境管理政策、法規及實務制度,並與我國現行措施進行比較之期末報告。 |
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85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850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國有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否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是 |
備註 |
單一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區管中心 姓名:楊子靚 電話:02-2787-8379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依期中報告繳交前應完成工作項目表內容。
2.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
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