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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以郵寄方式領取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證之方法說明
| 發布日期:2020-04-23 | 更新日期:2021-11-30 發布單位:食品組

有關以郵寄方式領取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證,請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食品藥物管理署 民眾聯合服務中心」(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1.領證切結書(需蓋印公司圖記及負責人章)
2.通知領證書函正本。
3.即期支/匯票1500元(抬頭: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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