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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6為什麼福島五縣市以外的其他地區800項產品進口查驗由雙證變單證?
| 發布日期:2016-11-28 | 更新日期:2016-11-28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A: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網站對於風險評估相關資料(http://www.who.int/foodsafety/risk-analysis/riskassessment/en/)顯示,並未明文規定風險評估應做多長之時間且食品藥物管理署自100年3月15日迄今,持續針對9大類食品實施逐批查驗輻射量,至105年11月23日止,已累積總檢驗件數達94,479件,均符合我國及日本之輻射污染容許量標準,後因104年2月發生申報不實之食品事件,因此,衛福部公告自104年5月15日起,日本輸入食品應檢附產地證明,及特定地區特定食品並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因此,邊境輻射監測係自100年3月15日就開始執行,迄今已監測5年有餘,並未發現有不符合規定之案件,且大多數產品均未檢出輻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