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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7有人說輻射食品不是日本禁美國才禁,美國FDA禁的在日本絕大多數一天都沒禁過,日本要超標才禁該批而不禁該項,這是真的嗎?
| 發布日期:2016-11-22 | 更新日期:2016-12-05 發布單位:食品組

A:
  1. 經查「第99-33號進口警示」(http://www.accessdata.fda.gov/cms_ia/importalert_621.html)是美國FDA於100年針對日本發生311福島核災事件時,所發布的進口食品警示。美國FDA主要依日本政府管制流通日本產品項目,管制該產品輸入,其他食品美國則可以進口,只要日本政府有更新,美國FDA即跟著更新。
  2. 美國對福島等14縣禁止項目詳如附表1。
    政府目前規畫調整管制措施,日本及美國國內禁止之品項,亦不得輸入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