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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為什麼我國不派員至福島周邊4縣市抽驗,做一份自己相信的檢驗報告?
| 發布日期:2016-11-17 | 更新日期:2016-11-18 發布單位:食品組

  1. 對於風險高的食品,國際間首重源頭管理。我國已於本(105)年8月間組團赴日本實地考察,了解其管理體系及執行成效,並根據日本官方提供的資料及參考美、歐等管制情況通盤考量。

  2. 國際間進出口食品安全的管理,依WTO/SPS協定同等效力(equivalence)的概念,若輸出國的管理措施經輸入國客觀評估沒有問題,就會接受輸出國可信的相關檢驗報告及證明等。

  3. 未來福島周邊四縣部分開放輸入的食品在出口到我國時,尚須同時檢附日本官方或其授權之輻射檢測機構的輻射檢驗報告,我國也在邊境再次逐批檢驗輻射,是雙重把關輸入食品安全無虞,如發現有不實或不符規定的情形,立即予以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