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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禽畜肉品管制措施
| 發布日期:2014-02-11 | 更新日期:2022-05-24 發布單位:食品組

輸入肉品必須同時符合
 
1.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禽畜肉品管制措施
(請至下列「檔案下載」及「相關連結」點選閱讀)

 
2.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輸入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認可名單資訊:
https://www.baphiq.gov.tw/view.php?catid=12671
 
3.貿易法(限制進口大陸物品查詢:https://fbfh.trade.gov.tw/fh/ap/queryMLFormf.do
 
4.關稅法相關規定(輸出入規定彙整資訊:https://web.customs.gov.tw/cp.aspx?n=539A9A50A5F8AF9E)
 
並必須分別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財政部關務署執行輸入管理,符合所有前述法令規定始得輸入。如有不符合其中之一項法令,則不得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