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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草案
| 發布日期:2020-05-12 | 更新日期:2020-05-12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0969號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二項。
三、「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61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qmei@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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