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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本部104年11月5日部授食字第1041303340號公告「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
| 發布日期:2018-11-20 | 更新日期:2018-11-20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2856號
附件: 原公告(含附表)及廢止理由各乙份

 

 

 

 

 

 

主旨:預告廢止本部104年11月5日部授食字第1041303340號公告「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三、旨揭原公告如附件,因重新預告訂定「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草案,爰配合辦理原公告之廢止。
四、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2) 電話:02-27877327
(3) 傳真:02-26531062
(4) 電子郵件:r98641006@fda.gov.tw

預告廢止本部104年11月5日部授食字第1041303340號公告「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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