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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民眾使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指引」, 供民眾居家自我篩檢有所依循
| 發布日期:2021-06-19 | 更新日期:2021-06-19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署企科組第四科(Tifsan)

  為便利民眾居家自行檢測,迅速找出疑似陽性個案,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 於今(19)日公布「民眾使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指引」(下稱本指引)供民眾依循。

  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可由醫療器材販賣業者(如藥粧店、醫療器材行、便利商店等)或藥局販售,民眾購買時,請確認產品名稱是否有「家用」、包裝是否刊載「防疫專案核准製造第XXXXXXXXXX號」或「防疫專案核准輸入第XXXXXXXXXX號」等字樣(已核准之家用快篩試劑名單可至食藥署網站確認)、產品效期是否在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內,並依使用說明書或操作影片進行採檢及操作。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有任何疑問,請洽原購買該產品之醫療器材商或藥局,或逕洽試劑廠商。

  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如測出結果為陽性時,請立即與當地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依指示方式處理;非居家隔離且非居家檢疫者測出結果為陽性時,請戴好口罩,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儘速至鄰近的社區採檢院所進一步檢測,並將使用過之採檢器材用塑膠袋密封包好,一併攜帶至社區採檢院所,交予院所人員。當測出結果為陰性時,仍請遵循疾病管制署的防疫規範,做好個人防護,持續自我健康管理,採檢完之家用快篩試劑及試劑棒勿任意棄置,請以塑膠袋密封包好,以一般垃圾處理。

  食藥署提醒,若民眾已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症狀,不宜使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自行在家檢測,應佩戴醫用口罩,儘速前往醫療院所就醫,且前往就醫時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另外,由於快篩試劑測試結果可能出現偽陰性或偽陽性,仍需經認可實驗室所進行的「核酸檢測」作為診斷COVID-19感染之依據。

  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產品核准名單、產品說明書與操作影片及本指引均可至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 > COVID-19 防疫醫材專區 > 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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