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前行政院衛生署100年9月7日署授食字第1001404972號「公告含carbamazepine成分藥品之風險管理計畫書相關事宜」,並自即日起生效
| 發布日期:2021-10-12 | 更新日期:2021-10-12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409372號
主旨:公告廢止前行政院衛生署100年9月7日署授食字第1001404972號「公告含carbamazepine成分藥品之風險管理計畫書相關事宜」,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藥事法第48條。
公告事項:因含carbamazepine成分藥品可能有導致罕見但嚴重的皮膚過敏反應 (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溶解症,Stevens-Johnson Syndrome/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 之風險,本部依藥事法第48條進行整體性評估後,於110年10年8日衛授食字第1101408196號公告「含carbamazepine成分藥品之風險管控計畫」相關事宜,故廢止前行政院衛生署100年9月7日署授食字第1001404972號公告,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