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
年1
月17
日
發文字號:FDA
器字第1071607315
號
附件:「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宣稱及不得宣稱廣告詞句例示(11品項)」1份。
主旨:公告「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宣稱及不得宣稱廣告詞句例示」。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供醫療器材廣告文案編修之參考,至有關廣告核定與否,仍須視廣告之整體內容綜合判定。
二、「醫用輔助襪(J.5780
)」、「肢體裝具(O.3475
)」、「醫用面(
口)
罩(I.4040
)」、「外部使用非吸收式紗布或海綿球(I.4014
)」、「親水性創傷敷蓋材(I.4018
)」、「閉合用傷口/
燒燙傷敷料(I.4020
)」、「水性創傷與燒傷覆蓋材(I.4022
)」、「彈性繃帶(J.5075
)」、「液體性繃帶(J.5090
)」、「灼傷覆蓋片(J.5180
)」及「醫療用黏性膠帶及黏性繃帶(J.5240
)」等11
品項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宣稱及不得宣稱廣告詞句例示,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