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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818期 2021/05/21 如需引用本署圖文,請原圖文轉載並註明出處,請勿重製、刪減或修改內容

本期提要

  • 3.服用市售感冒藥 謹記「三要」小撇步

        季節交替之際,早晚溫差變化大,正是感冒的好發季節!感冒初期,民眾若自行至藥局購買感冒藥來緩解症狀,食藥署提醒應謹記「要問」、「要遵循」、「要注意」三原則,避免因認知不全、用藥不當,影響身體健康。
    (1)要問:購買市售感冒藥前,應詳閱藥品外盒說明,確認藥品用途(適應症)及不得使用族群等,並諮詢藥局藥師,瞭解正確使用藥品資訊。若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也應主動告知藥師,以利評估是否有重複用藥或有交互作用的情況。
    (2)要遵循:服用時應確實遵循藥品仿單(說明書)之用法用量。如有輕微症狀,可至藥局由藥師或藥劑生提供諮詢服務。此外,使用市售感冒藥時,務必依照專業醫藥人員的建議服用,不可自行併用鎮咳祛痰藥或解熱鎮痛藥等其他藥品,以免因重複用藥,導致超過安全劑量,增加發生不良反應之風險,如:有些綜合感冒藥含有乙醯胺酚 (Acetaminophen) 成分,過量使用可能會造成肝損害;含有止咳成分 (可待因,Codeine)的感冒糖漿,過量使用則易造成呼吸抑制。
    (3)要注意:應詳閱藥品仿單的注意事項、警語、副作用等資訊,例如:可能產生嗜睡的副作用,服藥後就應避免開車或操作機械等需要專注力的工作。另外,服用後若症狀一直沒有改善,例如:持續高燒,甚至症狀惡化等,應儘速就醫,及早釐清病況以確保身體健康。

        食藥署再次呼籲:使用市售藥品前,應先諮詢醫藥專業人員,並充分閱讀藥品仿單,確實遵循正確用法與用量,切勿過量服用,才能確保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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