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公司名稱)
58004052 柏峯有限公司
進口商(公司地址)
基隆市安樂區鶯安里麥金路171-3號10樓
貨品分類號列
3924.10.00.90-6
檢驗方法
衛生福利部107年9月20日衛授食字第1071901850 號公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以甲醛-三聚氰胺為合成原料之塑膠類」
不合格原因暨檢出量詳細說明
案內產品以4%醋酸(95℃,30分鐘)溶出試驗結果,蒸發殘渣值為58 ppm
法規限量標準
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以甲醛-三聚氰胺為合成原料之塑膠類,溶出試驗以4%醋酸(95℃,30分鐘)蒸發殘渣合格標準為30 ppm以下,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
製造廠或國外負責廠商名稱
浙江台順密胺有限公司
製造廠代碼
牌名
數量及重量
100.00 PCE/7.00 公斤
有效日期(西元年月日)
20351031
處置情形
案內不符合商品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發布日期(西元年月日)
2025-12-09
報驗受理日期(西元年月日)
2025-11-10
備註
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資訊欄位申報須知無須申報有效日期者,有效日期欄位以空白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