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公司名稱)
江柏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進口商(公司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1號7樓之10
貨品分類號列
0810.60.00.00-7
檢驗方法
衛生福利部111.08.17衛授食字第1111901537號公告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
不合格原因暨檢出量詳細說明
檢出殘留農藥達特南0.02 ppm、滅達樂0.02 ppm
法規限量標準
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達特南、滅達樂於榴槤皆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之定量極限0.01 ppm,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製造廠或國外負責廠商名稱
DAI BANG XANH AGRICULTURE JOINT STOCK COMPANY
製造廠代碼
牌名
項
數量及重量
17,448.00 KGM/17,448.00 公斤
有效日期(西元年月日)
處置情形
案內不符合商品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發布日期(西元年月日)
2025-09-23
報驗受理日期(西元年月日)
2025-08-26
備註
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資訊欄位申報須知無須申報有效日期者,有效日期欄位以空白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