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邊境檢驗不符合食品資訊查詢

中國大陸出口「碗(5602/211 TABLEWARE (BOWL))」檢出容器具-溶出試驗不符規定

  • 碗(5602/211 TABLEWARE (BOWL))
  • 進口商(公司名稱)

    荷蘭商愛特思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進口商(公司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88號9樓之3

  • 貨品分類號列

    6912.00.10.00-3

  • 檢驗方法

    衛生福利部105年8月4日部授食字第1051901371號公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玻璃、陶瓷器、施琺瑯之檢驗」

  • 不合格原因暨檢出量詳細說明

    檢出重金屬鉛10 ppm

  • 法規限量標準

    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玻璃、陶瓷器、施琺瑯之器具、容器-深2.5 cm以上,且容量1.1 L以下,重金屬鉛之合格標準為5 ppm以下,本案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

  • 製造廠或國外負責廠商名稱

    GUANGDONG TOTYE CERAMICS INDUSTRIAL CO LTD.

  • 製造廠代碼

  • 牌名

    ZARA HOME

  • 數量及重量

    12.00 PCE/3.29 公斤

  • 處置情形

    案內不符合商品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 發布日期

    2025-04-15

  • 報驗受理日期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