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公司名稱)
台灣美耐皿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進口商(公司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雙城街3巷11號1樓
貨品分類號列
3924.10.00.90-6
檢驗方法
衛生福利部107年9月20日衛授食字第1071901850 號公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以甲醛-三聚氰胺為合成原料之塑膠類」
不合格原因暨檢出量詳細說明
案內產品以4%醋酸(95℃,30分鐘)溶出試驗結果,蒸發殘渣值61 ppm
法規限量標準
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以甲醛-三聚氰胺為合成原料之塑膠,其溶出試驗4%醋酸(95℃,30分鐘)蒸發殘渣合格標準為30 ppm以下,本案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
製造廠或國外負責廠商名稱
宏冠美耐皿
製造廠代碼
牌名
數量及重量
900.00 UNT/22.50 公斤
處置情形
案內不符合商品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發布日期
2025-04-15
報驗受理日期
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