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公司名稱)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進口商(公司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1號地下1層
貨品分類號列
2209.00.00.00-5
檢驗方法
衛生福利部111.11.18衛授食字第1111902258號公告檢驗方法「食品中二氧化硫之檢驗方法」
不合格原因暨檢出量詳細說明
案內產品添加亞硫酸氫鉀0.02 %,依據業者檢附文件, 換算二氧化硫量約為0.107 g/kg
法規限量標準
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亞硫酸鹽類漂白劑於其他加工食品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3 g/kg以下,本案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
製造廠或國外負責廠商名稱
COVINOR
製造廠代碼
牌名
CARREFOUR
數量及重量
600.00 UNT/450.00 公斤
處置情形
案內不符合商品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發布日期
2025-02-25
報驗受理日期
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