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邊境檢驗不符合食品資訊查詢

中國大陸出口「筷子(皇家金檀筷)」檢出容器具-溶出試驗不符規定

  • 筷子(皇家金檀筷)
  • 進口商(公司名稱)

    雙東宏企業有限公司

  • 進口商(公司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學享街58號10樓

  • 貨品分類號列

    4419.12.00.90-4

  • 檢驗方法

    衛生福利部112年8月9日衛授食字第1121901366號公告訂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合成樹脂塗漆者)之檢驗

  • 不合格原因暨檢出量詳細說明

    案內產品以20%乙醇(60℃,30分鐘)溶出試驗結果,蒸發殘渣為36 ppm

  • 法規限量標準

    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紙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之部分為塑膠類且非附表二所列材質者,其溶出試驗應符合「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合成樹脂塗漆者」之規定,以20%乙醇(60℃,30分鐘)溶出試驗蒸發殘渣合格標準為30 ppm以下,本案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

  • 製造廠或國外負責廠商名稱

    FUZHOU DE JIANG HOUSEHOLD PRODUCTS CO., LTD.

  • 製造商代碼

  • 牌名

  • 數量及重量

    3,800.00 SET/570.00 公斤

  • 處置情形

    案內不符合商品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 發布日期

    2024-11-05

  • 報驗受理日期

    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