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公司名稱)
西霸企業有限公司
進口商(公司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四維巷2弄5號5樓
貨品分類號列
1702.90.90.00-1
檢驗方法
衛生福利部111.11.18衛授食字第1111902258號公告檢驗方法「食品中二氧化硫之檢驗方法」(MOHWA0013.03)
不合格原因暨檢出量詳細說明
檢出二氧化硫3.36 g/kg,
法規限量標準
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亞硫酸鹽類漂白劑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30 g/kg以下,本案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
製造廠或出口商名稱
CV.HARIMA BAROKAH
製造商代碼
牌名
數量及重量
1,000.00 KGM(1,000.00 ) 公斤
處置情形
案內不符合商品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發布日期
2024-04-02
報驗受理日期
20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