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愛視睫預載式人工水晶體植入系統(衛部醫器製字第005960號)」延長醫療器材安全監視期間。
| 發布日期:2021-06-23 | 更新日期:2021-06-28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主旨:公告「愛視睫預載式人工水晶體植入系統(衛部醫器製字第005960號)」延長醫療器材安全監視期間。

依據:醫療器材安全監視管理辦法第2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許可證依本部106年12月25日衛授食字第1061610034號公告列入安全監視,並於109年12月12日監視期滿;經本部評估前述監視期間所得資料,因仍尚缺國內臨床使用資料無法評估國內實際臨床使用之安全性,爰延長旨揭產品之監視期間,監視期自本公告日起3年。

二、旨揭許可證之持有者應於安全監視期間內,依本部106年12月25日衛授食字第1061610034號公告附件格式及醫療器材安全監視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蒐集彙整該產品相關安全性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國內使用者相關資訊、國內外不良反應報告及最新安全有關資訊等),並繳交定期安全性報告及安全性總結報告。

三、另按醫療器材安全監視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醫療器材商及醫事機構為執行醫療器材安全監視,有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必要時,應依醫療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為必要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惟醫療器材商除應依定期安全監視項目蒐集資料外,醫療機構亦須配合執行安全監視,若涉及個人資料,醫療機構得以去識別化之個人資料(如代碼等)提供予醫療器材商,以利後續彙整及安全評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