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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藥物臨床試驗計畫之試驗用檢體採集耗材套組輸入」便捷通關事宜
| 發布日期:2018-04-18 | 維護日期:2018-04-18 發布單位:藥品組

衛生福利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403013號    
 
主旨:
為利國內藥物臨床試驗計畫執行效率及品質暨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本署特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財政部關務署合作辦理專供「藥物臨床試驗計畫之試驗用檢體採集耗材套組輸入」便捷通關事宜,惠請轉知所屬會員有關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7年3月7日貿服字第1077005953號公告,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7年3月7日貿服字第1077005953號公告辦理。
二、自107年5月1日起輸入「藥物臨床試驗計畫之試驗用檢體採集耗材套組」品項,請依以下原則辦理:
        (一) 進口稅則歸列稅則號別第9018.90.80.90-7號。
        (二) 專用證號代碼為DHM00000000504。
        (三) 適用範圍:專供藥物臨床試驗計畫之試驗用檢體採集耗材套組輸入使用。
        (四) 凡以本專用證號代碼輸入之貨品,應符合上開適用範圍,不得轉供其他用途使用。如經查明用途、貨名等與申報不符,將依違法輸入裁處。相關輸入通關申報及使用紀錄文件應自行留存以供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