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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修正「藥品管理類人民申請案案件類別表」
| 發布日期:2015-11-12 | 更新日期:2022-10-27 發布單位:藥品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041405623號
 
主旨:有關本署「藥品管理類人民申請案案件類別表」修正如附件,惠請貴單位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100年9月19日署授食字第1001405574號公告,申請藥品管理類人民申請案時,除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檢附相關資料外,應檢附「藥品管理類人民申請案案件類別表」。如屬藥品製劑查驗登記、臨床試驗計畫、或銜接性試驗評估者,另需檢附案件基本資料表。
 
二、「藥品管理類人民申請案案件類別表」內容依現行案件修正並調整文件格式如附件。附件表單可至本屬首頁>業務專區>藥品>查驗登記專區>新藥查驗登記申請區>申請應備文件下載 (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2983),其中部分內容請以電子檔文件內下拉式項目選擇填寫。
 
三、自即日起申請案件時請檢附修正後之表單,若未檢附上述表單或表單內容嚴重缺失,本署得視情況退件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