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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目前身體不適或皮膚異常,並懷疑是使用化粧品導致的,該怎麼辦?
| 發布日期:2016-11-09 | 更新日期:2017-01-12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民眾使用化粧品後若有發生任何不適,首先應先立即停用並儘速就醫,由醫生診斷確認病因及適當治療,再請您準備產品購買紀錄及病歷資料,向本署「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進行通報,網址: http://qms.fda.gov.tw/tcbw//,通報專線:02-6625-1166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