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函知修訂「藥品臨床試驗申請須知」
| 發布日期:2025-12-19 | 維護日期:2025-12-19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1218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41402804

 

主旨:函知修訂「藥品臨床試驗申請須知」,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旨揭申請須知可至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下載(路徑:首>業務專區>藥品>藥品臨床試驗(BA/BE試驗)專區>藥品臨床試驗相關表單及統計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