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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特定用途化粧品許可證遺失補發或污損換發之應檢附文件,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發布日期:2019-06-20 | 更新日期:2019-06-20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發文機關 :衛生福利部
發文字號 :衛授食字第1081605131號
發文日期 :108年06月20日
主旨:申請特定用途化粧品許可證遺失補發或污損換發之應檢附文件,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特定用途化粧品許可證核發辦法第19條,申請旨揭案件,申請人除繳納費用,並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特定用途化粧品查驗登記申請書及變更登記申請書各一份,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戳。
二、原許可證正本(如係遺失補發,且出具切結書聲明原許可證確係遺失者,得免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