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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乾燥蔬果類、藻類或其他非生鮮蔬果產品取用之檢體量及定量極限為何?如何判定其檢驗結果是否符合衛生標準?
| 發布日期:2021-09-13 | 更新日期:2021-09-13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1. 1. 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蔬果植物類及藻類之重金屬限量均係以鮮/濕重計,有關乾燥蔬果類取樣量建議以0.5 g進行檢驗,定量極限則可參考乾豆類並經確效後使用。惟針對有超出限量疑慮之檢體,因加工係數難以掌控,以推算方式難以正確回溯檢體鮮/濕狀態,建議輔以水分含量資料並優先要求業者提供佐證,確認原料符合標準。

  2. 2.有關經乾燥或濃縮等加工產品之衛生標準適用性,可參考本署「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Q&A」中Q9,查詢路徑如下: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業務專區>食品>食品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