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有關衛生福利部107 年3 月22 日衛授食字第1071900482 號公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A一般試驗法」7重金屬檢查法第II 法中,檢品溶液之調製將經過「碳化,冷後,加硝酸2 mL及硫酸5滴,小心加熱至不再發生白煙,於450~500℃熾灼灰化。冷後,加鹽酸2 mL,置水浴上蒸乾,殘留物以鹽酸3滴潤濕,熱水10 mL加溫浸漬2分鐘」,請問各試液添加的原理及目的?
| 發布日期:2019-05-13 | 維護日期:2019-05-13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有關執行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A一般試驗法7重金屬檢查法第II 法之疑義說明如下:
1.
檢品溶液之調製過程會加入硝酸及硫酸,藉由其氧化性與脫水性使檢體碳化,續以450500℃ 熾灼灰化,灰化後之殘渣加入鹽酸及熱水使殘渣溶解,後續再利用與硫化鈉試液反應而呈色,以檢品溶液所呈之色不得較對照溶液所呈者為濃,作為判定依據。
2.
檢品溶液之調製過程中如碳化不完全,可能導致灰化不完全,未灰化完全的檢體可能會使金屬被基質包覆,無法以鹽酸及水順利溶解,若加鹽酸溶解不完全,可能導致後續呈色反應不佳,或低估結果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