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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使用微生物快速檢測片執行食品微生物檢驗?
| 發布日期:2019-01-02 | 維護日期:2019-01-02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之行政裁處,依據公告方法之檢驗結果判定;食品業者執行例行性自主品管,可自行評估選用快速檢測套組,例如使用經確效認可之市售培養基、生化檢測套組或生化試驗鑑定系統等,惟檢驗結果有爭議時,以公告檢驗方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