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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用濕紙巾螢光反應是要依何檢驗法規執行?
| 發布日期:2018-10-30 | 維護日期:2018-10-30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依前行政院衛生署95 年07 月04 日衛署藥字第 0950325906 號公告「以紙或不織布為載體之面膜化粧品,其載體不得含有可遷移性螢光劑。」,目前僅規範面膜化粧品之載體不得含有可遷移性螢光劑,其檢驗方法係參照CNS11820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