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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之登記事項及標籤、說明書或包裝在哪些情況下須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 發布日期:2024-09-24 | 維護日期:2024-09-24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依據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第13條附表四,包含各變更態樣及應檢具文件、資料。另符合同準則第14條規定所列之情形者,許可證所有人得自行變更,並製作變更紀錄留廠備查,無須提出變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