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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醫療儀器規格時,其第二等級之衛署/部許可證或其 QMS(QSD)正於 TFDA申請展延中,廠商並附上展延申請文件;或許可證仍在有效期間,但QMS/QSD 過期,廠商申請展延卻未核准,此時建議判定標準為何?
| 發布日期:2021-04-30 | 維護日期:2025-12-12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醫療器材許可證應於期限屆至前六個月內向本署提出展延申請,至於製造許可(QMS /QSD),應於文件期滿6個月前至12個月間向本署提出展延申請;許可證與QMS/QSD效期內製造/輸入的醫療器材,方為符合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之合法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