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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
| 發布日期:2021-04-28 | 更新日期:2021-04-30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603317號
 
附件:如文
 
訂定「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
附「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
 
部長 陳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