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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署自今111年7月1日開始辦理「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認證」,詳如說明,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 發布日期:2022-05-31 | 更新日期:2022-07-04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FDA品字第1111103144號
 
主旨:有關本署自今111年7月1日開始辦理「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認證」,詳如說明,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37 條相關規定及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3日衛部醫字第 1101668673號公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2月23 日公告辦理。
二、本署「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列冊登錄」收件至111年6月 30日,同年7月1日起轉換辦理旨揭認證,新申請案依「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認證申請須知」辦理;原列冊登錄收件相關申請案,續依列冊登錄程序辦理相關事宜,倘有資料完備性或內容正確性相關疑義,將逕予退件或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