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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署「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列冊登錄管理資訊系統」上線啟用,檢附修正「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列冊登錄申請須知」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發布日期:2021-01-26 | 更新日期:2021-09-07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FDA品字第1101100504號

主旨:有關本署「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列冊登錄管理資訊系統」上線啟用,檢附修正「精準醫療分子測實驗室列冊登錄申請須知」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申請本署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列冊登錄,請至食藥署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列冊登錄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資訊系統)申請帳號及上傳資料,並以紙本函文敘明申請事由且填具「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列冊登錄申請書」後函送本署提出申請。
二、旨揭申請須知及資訊系統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業務專區之實驗室認證下,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列冊登錄(LDTS)區自行查詢,新申請案即日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