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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品進口同意書(膠錠食品、嬰幼兒奶粉、特殊營養食品及食品添加物)申請書
| 發布日期:2016-11-30 | 更新日期:2022-08-29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申辦說明】

一、     本項申請適用之輸入規定為「501508511」,必要檢附文件如下:

1.         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

2.         產品資訊說明(成分、外觀...等)。屬樣品者,應再檢附樣品用途及最後處理方式)

3.         進口報單影本(郵包部分攜帶國際包裹招領單或海關寄送之通知單)

(如透過線上申請,第1項可略)

 

二、     膠囊錠狀食品輸入供個人自用。每種產品至多十二瓶(盒、罐、包、袋),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者,得由海關逕予放行,超過部分僅能退運或銷毀。如為商業樣品請檢附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進口報單或國際郵件補辦驗關手續通知單影本、商業登記影本、產品資訊說明(成分、樣品用途及最後處理方式)

 

三、     食品添加物須申請貨品進口同意書,樣品(或其他非供販賣用途)及個人自用輸入限量為1公斤(如為特殊疾病用,檢附診斷證明不在此限)香料200公克。請檢附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進口報單或國際郵件補辦驗關手續通知單影本、收件人身分證件影本/商業登記影本、含成分之清楚產品圖片或文件,屬樣品者應再檢附樣品用途及最後處理方式)

 

四、     嬰兒及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奶粉及奶水)須申請貨品進口同意書,產品屬奶粉者,每人每年單項累計輸入不得超過30公斤產品屬奶水者每人每年單項累計輸入不得超過200公斤。請檢附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進口報單或國際郵件補辦驗關手續通知單影本、收件人身分證件影本/商業登記影本及含成分之清楚產品圖片文件。

 

※委託代辦者,應檢具委託書

 

※自日本輸入之產品,應檢具得辨明產地之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