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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管中心業務簡介
| 發布日期:2025-09-10 | 維護日期:2025-09-10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 輸入產品邊境查驗
辦理輸入之食品及相關產品、醫療器材及原料藥等之輸入查驗申報受理、書面審查、取樣等業務。

● 國內稽查及監測計畫
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流通稽查與檢驗之規劃、管理及執行與後市場監測計畫規劃及執行結果分析。

● 外銷加工食品英文衛生相關證明申辦
1. 外銷食品(添加物)英文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自由銷售證明申辦須知。
2. 外銷食品(添加物)英文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自由銷售證明申辦系統。

● 境外食品工廠查核
1. 法源: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5條第3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基於源頭管理需要或因個 別食品衛生安全事件,得派員至境外,查核該輸入食品之衛生安全管理等事項。」
2. 查核對象:針對已核准輸臺且已有輸臺實績之食品工廠,規劃辦理食品工廠境外查核,實地了解食品工廠於食品安全衛生之實際執行情形,確認工廠對輸臺食品之管理符合我國食安法相關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