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為補充營養,有額外攝取健康食品、維生素類產品的習慣,而配方奶粉與疾病專用配方等特殊營養食品也是嬰兒及特定疾病患者於必要時需使用之營養補給品。為確保此類產品符合我國法規規範,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113年度健康食品、國產維生素錠狀膠囊狀食品及特殊營養食品國內源頭業者稽查專案」,針對是類產品之作業環境、查驗登記及標示符合性執行稽查。
本專案總計查核36家業者,部分業者登錄資訊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未臻完善,皆已限期改正完成;查核88件產品製程,其中3件成分與查驗登記內容不符;查核88件產品標示,其中5件不符規定,主要缺失為內容物未由高至低排列;上開不符事項皆已由所轄衛生局依規定處辦。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相關規定,違者將依法處辦,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