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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其他部會(農委會、經濟部、財政部等)法規管制輸入規定,請向各部會洽詢。
| 發布日期:2019-01-28 | 更新日期:2019-01-28 發布單位:食品組

輸入肉品必須同時符合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禽畜肉品管制措施資訊: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2406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輸入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認可名單資訊
:https://fbfh.trade.gov.tw/rich/text/indexfh.asp
貿易法(限制進口大陸物品查詢
:https://fbfh.trade.gov.tw/rich/text/indexfh.asp
關稅法相關規定
(輸出入規定彙整資訊:https://web.customs.gov.tw/cp.aspx?n=539A9A50A5F8AF9E)
 
並必須分別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財政部關務署執行輸入管理,符合所有前述法令規定始得輸入。如有不符合其中之一項法令,則不得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