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徵才

本署食品組徵求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1人
| 發布日期:2024-09-24 | 更新日期:2024-10-08 發布單位:食品組

徵才單位 食品組
標題 本署食品組徵求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1人
職稱 聘用助理員 (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3個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食品、農業、營養、生科等相關科系畢業,具碩士學位以上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OFFICE)。
(三)熟悉食品衛生相關法規、具有食品衛生行政、衛生機關工作經驗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者尤佳。
(四)具英語、日語或韓語聽說讀寫能力尤佳。
(五)具食品技師、營養師等食品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六)具高度工作熱忱、抗壓力高、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特殊條件
工作項目 (一)辦理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及業者暨產品登錄、追溯追蹤、監測計畫、強制檢驗相關法規增修訂、釋疑、系統管理及輔導計畫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328薪點支給(約44,280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食品組)。
其他 (一)請於113年10月9日前以「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自傳(未檢齊上開資料即不符資格)及工作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食品組聘用助理員(3科職務代理人)」,逕寄至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陳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日期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附回郵信封。
(三)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9月29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1日止。惟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四)增列候補名額2人,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02-2787-7307陳先生。
徵才結果 徵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