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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使用塑膠食品容器具,安心享用美味咖啡
| 發布日期:2013-06-13 | 更新日期:2013-06-13 發布單位:食品組

    有關報載連鎖速食及咖啡業者使用6號塑膠(材質名稱為聚苯乙烯,PS)杯蓋可能釋出致癌物質之疑慮,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市售食品容器具及包裝皆須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而PS材質之塑膠食品容器具必須通過材質試驗及於攝氏95度、持續30分鐘的條件下,通過溶出試驗,才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規範,該衛生標準與日本等先進國家相同,且國際間未有強制業者禁止使用該塑膠類材質杯蓋之規定。此外,本局歷年均透過市場監測,瞭解其衛生安全,100年及101年抽驗PS材質塑膠食品容器具包裝共62件,僅1件產品(黃色條棒)未符合材質試驗,該項不合格產品已由衛生機關進行督導銷毀。 

        一般咖啡熱飲的操作溫度約在攝氏8090度,且成品送至消費者手中時,溫度亦開始逐漸下降,如果消費者仍有疑慮,建議飲用時可將杯蓋取下。 

      另自今(102)721日起,一次性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食品包裝應於其最小販售單位外包裝或本體,明確標示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等相關資訊,本局呼籲民眾應選購具完整標示之產品並依材質特性正確使用,以維護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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