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English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雙語辭彙
常見問答
為民服務信箱
衛生局專區
RSS
大
中
小
關鍵字搜尋
站台
站外
搜尋
進階搜尋
熱門關鍵字:
食品添加物
營養標示
非登不可
基因改造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script狀態。
全站搜尋
公告資訊
本署公告
本署新聞
維護公告
活動訊息
預告法規沿革區
食藥闢謠專區
食藥膨風廣告專區
本署徵才
重大政策
科技計畫
招標資訊
新聞API服務
國際與兩岸會議及研討會
機關介紹
署長介紹
業務介紹
使命、願景與目標
機關聯絡資訊
業務聯絡資訊
署徽設計說明
本署諮議或審議任務編組委員名單
業務專區
食品
藥品
醫療器材
化粧品
區管理中心
管制藥品
研究檢驗
實驗室認證
製藥工廠管理(GMP/GDP)
企劃及科技管理
通報及安全監視專區
邊境查驗專區
法規資訊
組織及處務類
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類
食品類法令規章
藥廠GMP相關法規
實驗室認證管理
GTP相關法規
規費與其他類
修法專區
檢驗類
管制藥品類
科技計畫執行作業相關法令及規定
便民服務
食品藥物開放資料平臺(OPEN DATA)
為民服務信箱
下載專區
廣告申請
常見問答
問卷及民調
訂閱電子報
政風園地
文宣品下載專區
旁聽專區
請託關說登錄專區
違規食品、藥物、化妝品廣告查詢
簽審系統排除錯單人員資料
出版品
新出版品消息
圖書
期刊
歷史資料
出版品訂購
食品藥物管理署年報
政府資訊公開
遊說資訊專區
法規資訊
施政計畫及施政績效
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預算、決算書、會計月報及會計制度
補助案件及相關規定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出國報告
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營業及非營業基金執行成果
本署涉及全民利益之任務編組委員利益自我揭露與涉及食品標準訂定之會議紀錄
內部控制
勞基法例假七休一例外規定專區
檔案應用
個人化服務
加入會員
人民申請案件
藥證查詢系統
校園食材
農藥殘留容許量申請案查詢
為民服務信箱
:::
公告資訊
本署公告
本署新聞
維護公告
活動訊息
預告法規沿革區
食藥闢謠專區
食藥膨風廣告專區
本署徵才
重大政策
科技計畫
招標資訊
新聞API服務
國際與兩岸會議及研討會
:::
目前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食藥闢謠專區
網路謠傳,農民販賣農產品要登錄,否則罰款3-300萬,是真的嗎?
| 發布日期:2016-06-30 | 更新日期:2016-06-30
發布單位:企劃及科技管理組
解答:
近日網路流傳「七月一日開始,農民販賣農產品行為是食品業中的販售業,需要作食品業登錄。不然,處三萬至三百萬元」之消息,是真的嗎
?
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公告:
1.
販售食品
(
包括產品及食品原料
)
之食品業者,如果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營業登記或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之攤
(
舖
)
位使用人及攤販,必須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登錄,才能營業。
2.
如果沒有登錄,衛生局可以要求業者在一定期限內完成登錄,如果期限到了還未登錄,才會裁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二、食藥署已設置食品業者登錄專區
(
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867
)
,並提供免付費諮詢專線
0800-588-106
,另外各地方政府衛生局也有登錄駐點人員,可以協助食品業者申請登錄。
三、一般農民是沒有
商業登記
、
公司登記
、
工廠登記
、
營業登記
或
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之攤
(
舖
)
位使用人及攤販
等
5
種身分,因此是無需登錄的,請民眾不要輕信網路謠言,也勿再轉傳此消息。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極其有幫助
非常有幫助
有一定幫助
有點幫助
沒有幫助
驗證碼:
重新產生驗證碼
請輸入圖形認證碼內之文字
寄發驗證碼至信箱:
(每次寄發驗證碼需間隔60秒)
寄發驗證碼至信箱
送出評分
回上一頁